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公布的移动电话机电池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使人亦喜亦忧。喜在其主流产品质量较好,忧在流通领域假冒现象严重。
本次共抽查了广东、北京、福建、浙江、天津等5个省、直辖市24家企业的27种电池产品,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4.1%。其中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的抽样合格率大相径庭:前者为94.4%,后者为33.3%。同样,国有、三资企业的抽样合格率为95.0%,私营、个体企业仅为14.3%。
本次在市场抽查的9种电池产品中,有6种不合格。其中5种经与生产企业确认证实为假冒产品。抽查发现,假冒产品大都来自手机电池地下工厂。这些工厂往往无技术力量,无检验设备,采用质量低劣的或其他企业淘汰的电池芯加工制作,专门假冒知名品牌的电池以牟取暴利。这些质量较差的电池,不仅放电时间短,抗破坏性能差,而且标识不全,无额定容量、标称电压、正负极标志等,产品包装也较差。本次从广州达佳通讯器材公司抽查的BTL1630L锂离子电池,额定容量、放电性能、电保持能力、安全性能、自由跌落试验等5个检测项目均不合格。从广州长虹电子公司抽查的GL-328S镍氢电池,5个检测项目中也有3个项目不合格。
法制日报